9月12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宾馆会议室内,在新疆伊犁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汇报会上,国家民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考核验收组组长、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代表考核验收组宣布:经过全面考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各项指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当之无愧成为第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自此,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州实现了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在自治州开展3年来,州直和塔城、阿勒泰两地区着眼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民族团结是生命线、是基石、是最长远的群众工作”的政治理念,合力创建、联手推动,伊犁团结稳定、改革发展等各方面取得喜人成就。州直和塔城、阿勒泰三地稳定向好更加明显,发展势头更加稳健,团结基石更加坚固,进步成果更加殷实。
在创建工作中,州直和塔城、阿勒泰两地区始终坚持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基准,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旨,把各民族一律平等、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作为立足点,讲政策、讲方法、重质效,通过组织推动抓早、创新载体抓细、宣传教育抓深、融情实践抓实,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截至目前,全州共有71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25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国家表彰;162个模范集体和350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表彰。其中,州直43个模范集体、85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家表彰;96个模范集体和203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表彰。
在伊犁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汇报会上,州党委书记黄三平在对自治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进行全面回顾后说,自治州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深入、形成常态,创建指标全面完成、事业发展异彩纷呈,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大业再创佳绩。我们要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始终坚持把促进民族大团结放在社会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位,持之以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团结稳定、民富州强、生态和美伊犁新局面。
塔城地委委员、统战部长努尔居玛·加海和阿勒泰地委委员库丽努·努尔哈力,分别就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工作作了汇报。
听取工作汇报后,陈乐齐对伊犁州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在这次考评验收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伊犁州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巩固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机制;扩大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窗口;打造了各民族互相促进的平台;结成了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凝聚智慧力量的纽带;架设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畅通了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形成了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陈乐齐指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中央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举措,伊犁州直和塔城、阿勒泰两地区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在全国13个州、市、盟作为示范州创建试点中,伊犁州成效非常明显。在此次考核验收中,验收组每到一处考核调研,创建工作处处有惊喜、处处有创新,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
陈乐齐说,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伊犁州已经达到示范州创建各项指标,通过考评验收,作为第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当之无愧。
陈乐齐指出,伊犁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中,创造了很多经验。要总结伊犁州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总结新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向全国推广,让更多的人分享经验,在全国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
陈乐齐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就像作风建设一样,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把创建活动更加深入地开展下去。祝愿伊犁州直和塔城、阿勒泰两地区民族更加团结、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快发展、群众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在陈乐齐宣布伊犁州通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考核验收后,黄三平表示,伊犁州在下一步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劲头、坚定的决心,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取得新的成效,使各民族真正交往交流交融在一起,更好地守护边防,维护稳定;加深认识、创新手法,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对存在的不足,要扎实有效地进行改进,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加富有成果。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阿不利孜·阿不都热依木主持汇报会。
汇报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伊犁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题片《团结跨越 圆梦伊犁》。
伊犁州领导马宁、黎明辉、阿不都沙拉木、吴奉军、奴尔、梅钰、艾赛提,国家民委考核验收组成员,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员单位负责人,州直各县市、口岸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李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