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西宁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在西宁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进。
2015年7月份,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建表示,省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面铺开司法体制改革已经作出重大部署,《青海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等任务和措施。这4项改革,在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着力点。目前,全省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工作已经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先行试点法院的努力下,初步完成了改革任务,相关制度得以确立。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围绕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以及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4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推进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