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以来,四川省泸州市按照省厅工作布署,精心组织“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专项活动,泸州市相关县司法局和市属机构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各项标准,积极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四项教育”,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努力解决当前鉴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有序推进。为了解和掌握专项活动成效,泸州市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和评价。
本次考核评价,由相关鉴定管理干部和协会专委会委员组成考评组,主要结合前期开展的鉴定案件质量评查、优秀鉴定文书评选及通过走访、发放问卷方式了解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深入各鉴定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帐、抽查案卷、个别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质量管理评价涉及的队伍建设管理、业务管理、内部事务管理、监督管理4大方面60个小项进行逐项评分,对鉴定机构整个执业情况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经综合考评,全市6家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评分均在90分以上,达到省厅对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价“合格”标准。其中,四川医科大司法鉴定中心、泸州科正司法鉴定中心、四川菲斯特司法鉴定所3家鉴定机构评分在100分以上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司法鉴定质量控制良好。
通过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泸州市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四项建设”明显加强。鉴定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自律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鉴定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鉴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机构内部管理、执业行为、鉴定程序、仪器设备、市场秩序和办公场所”六个规范。截止2015年7月,全市共出具司法鉴定文书5422件,采信率保持在98%以上。泸州市鉴定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有力推动了泸州司法鉴定事业的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罗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