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环保警察在巡查中发现,黄石市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排污,随即对其展开调查。目前,该案已经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谈某(该公司法人及实际负责人)已依法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这是2013年9月22日黄石市公安局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以来,依法刑事拘留的涉嫌污染环境的第59人。两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含大冶、阳新)已查办环境犯罪案件22起,刑事拘留59人,查破环境违法案件11起,治安拘留14人。2015年6月,该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荣获第三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此外,黄石市公安局还在下辖的大冶、阳新两地分别成立环境保护警察大队,有效助推了全市环境污染整治。
与环境违法坚决斗争,成功侦破砷污染案
侦办环境领域犯罪案件、办理环境领域违法案件、配合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是黄石市公安局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13年9月,该局在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的提议下,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并迅速围绕生态、主动担责,立足职能、主动进攻,与环境污染特别是环境违法犯罪展开了坚决斗争,不仅及时查破了一大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还直接参与关停、整治污染企业近120余家,扭转了该市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良状况,让“重视环保、注重减排”逐步成为黄石企业的新常态。
针对环境污染“沉疴须用猛药治”的实际,市公安局坚持担主责、当主攻,着力打造“环保先锋队”,不等不靠,主动上门联系环保部门,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持续发起冲锋式进攻。短短两年时间,该局(不含大冶、阳新)先后侦破环境领域犯罪案件12起,刑事拘留28人、逮捕10人、移送审查起诉25人。
2013年10月黄石市大王镇砷污染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案涉及2个乡镇、6家企业、10个生产厂间、14名嫌疑对象,共致49人砷中毒、894人住院观察治疗,系全国首例通过大气传播的大面积砷污染案,同时也是湖北省最大的环境污染入刑案。
为了办好该案,黄石市公安局克服了“全国无侦办先例、全省无鉴定机构”等诸多困难,历时半年、辗转数万公里,调取2米多高的证据材料,将该案14名责任人员全部送上刑事审判庭,使其分别受到应有刑事处罚,其中最高的被判处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2015年2月7日,市法学会组织全省部分环保法学专家就该案进行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案是运用司法武器保障生态环境的经典案例。
创新执法手段,探索保障生态模式
作为在湖北省成立首支环境保护专门执法机构的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等理念,有力地打击、整治了一批环保领域违法犯罪“乱点”,有力地支撑、保障了环保执法活动,并在新环保法赋予对污染环境行为可以实行行政拘留手段前,开创性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储存、处置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起到了极好的社会效应和法治效果,为该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湖北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作出了有益尝试、积累了实践经验。
2013年10月1日,市公安局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还不到一周时间,一则有关随意焚烧工业垃圾的当地新闻报道就引起了该局的关注。经调查核实,2天后,该局将涉嫌非法焚烧工业垃圾(内含有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此举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迅速收到警戒示范效应,随意焚烧垃圾的情况在黄石随之减少。
此前,由于环保执法被称之为“没有牙齿的执法”,导致很多企业主无所顾忌,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起不到很大的威慑效应。如今,该局通过严肃的处理态度和强大的打击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打出了声威,黄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良状况得到了有效扭转,“乱排乱倒乱烧乱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大批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工厂、小作坊甚至“闻风”自动关门。
据了解,以前黄石下陆、铁山交界处曾有许多无证的小炼铝厂,严重污染环境,群众投诉强烈。虽经多次整治,但风头一过,便又死灰复燃。但在该局成立环保警察支队,迅速针对其中一家展开立案调查,并依据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犯罪事实,依法将该厂老板刑事拘留后,良性连锁反应很快发生,周边十几家小炼铝厂连夜关门,至今无一反弹。
打造“治污尖刀队”,刮起治污“飓风”
近两年,市公安局多次参与“关停五小企业、重点污染源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优势,推动了一大批环境难点问题的消化解决。特别是在全市关停五小企业专项工作中,该局对一些有关部门做工作后仍拒不关停的小工厂、小作坊,通过约谈业主、宣讲法律等方式,成功敦促31家“堡垒户”关停,铲除“拦路虎”,并因此形成带动效应,确保黄石市仅用半年时间就关停了严重污染的五小企业367家。不仅如此,该局还多次参与该市重点污染源的督导整治工作,根治了一大批久整不治的污染源点。
2015年2月13日,大冶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在对黄石市晨茂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将生产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向外排放,经环保部门检测生产废水含重金属镍超标17倍多,够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将案件移送至大冶市公安局,要求处理。大冶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后,依法将涉案人员曹某水刑事拘留。
事实上,诸如此类的棘手突发污染案(事)件,近年来,市公安机关还处置了很多,且效果明显。
在严厉打击环境犯罪、积极参与环保专项整治的同时,两年来,黄石市公安机关还坚持“只要是有利于环境之事,就是环保警察份内之事”的理念,全力参与到环境保护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中。不但支持环境保护警察支队与黄石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了联勤机制,配合其定期对山区、湖区以及排污企业进行巡查,强化环境日常监管,支撑环境行政执法,而且积极利用支队侦办、查处的案例,针对广大群众,依托广播、电视和报纸,以案释法、以案讲法,让生态理念在群众心中生根。针对企业经营者,上门宣讲、上门送法,对投诉较多的,该局还会对业主进行约谈,“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让环保理念在企业经营者心中开花。通过大力宣传,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大幅增强,一大批企业主动投入资金加强了环保设施建设。此外,对阻碍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者,该局也会及时协调并依法处理;对涉及环保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和纠纷,他们也将积极参与疏导化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我们将做强环境保护警察支队专业警种,做优打击环境领域犯罪工作机制,对一切破坏黄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为黄石市服务民生、城市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余平辉面对记者铿锵有力的如是说。(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