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和军队的改革发展,官兵面临的涉法维权问题日益凸显,如何有效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法院系统责无旁贷的任务。河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扎实做好新时期涉军维权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军地协同互动机制、扩大涉军维权服务对象机制等9项机制,用法治为军人军属权益保驾护航。
现场军属被撞伤法院来解忧
9月9日9时30分,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下,荣某与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因原告荣某之子系浙江某部队士官,故此起涉军维权案件开庭地点被设在位于荥阳的某部队礼堂。该部队组织官兵旁听了此次庭审。
2015年1月5日8时左右,谢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郑州市科学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老荥广公路交叉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荣某相撞,致使荣某受伤。后经鉴定,荣某为十级伤残。荣某住院治疗16天,谢某并未支付任何费用,无奈之下,荣某诉至法院,要求谢某以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元。经查明,谢某所驾驶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
庭审过程中,双方展开激烈辩论。谢某称,当时自己驾车过十字路口时信号灯为绿灯,且当时车速在50至60公里每小时,属于正常车速,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荣某驾车撞上自己的车,故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荣某称,当时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过十字路口时正值绿灯,是谢某闯红灯撞上自己,并且当时谢某的车速应该在80公里每小时,并非像谢某所称的50至60公里每小时。所以,谢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在荣某被撞伤住院期间,谢某并未支付任何费用,致使其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保险公司称,谢某的车辆确实在该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但没有投保商业险,所以,其只在交强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部分不应当赔偿。
法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进行了短暂休庭。之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法庭调解。
最终法庭通过说法释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荣某4万元,谢某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损害数额1555元,案件受理费、保存费等共1045元由谢某负担。
庭审结束后,不少旁听该案的官兵对案件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有所疑问,对此荥阳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鲁曌霞专门接受了官兵们的咨询并耐心地做了解答。
“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普通案件的审理有什么同?”官兵李盈涛也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为此,法院都会开通绿色通道以方便涉军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受理,另外,法院还会设有专门的合议庭来审理涉军案件,保证案件及时得以审理。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
鲁曌霞对官兵们的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官兵们在听了她的解释后纷纷表示对法院审理案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
案例维护军人军属权益不含糊
省军区一位老首长赵某多年积蓄出借他人无法按时收回,无奈诉至金水区法院。省涉军维权领导小组交办后,郑州中院及时督促,金水区法院快审快判,但判决生效后被告财产难以查找,执行面临困难。在省法院的具体指导下,金水区法院院长杨发群亲自协调区委、区政府,共同想办法筹措资金,查找财产,75万元债权最终全部执行到位。
2014年省军区因营业房出租后发生高压电伤人事件而被诉至金水区法院,合议庭准确认定责任主体,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省军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而由承租人和电力公司分担责任。案件判决后三方上诉,郑州中院承办法官与上诉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使各方当事人均认可省军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维持原判后,各方息诉服判。
梁某诉驻河南某军队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因双方对责任划分分歧较大,梁某家属多次到部队医院闹事。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及时与部队医院主管部门沟通,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列席军地联席会议,商量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协调,相互取得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通过判决或者诉前诉后调解的方式,及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案例不胜枚举。在审判工作实际中,各级法院不断探索涉军维权的新方法,积累可供借鉴的成功做法,继“汤阴经验”之后,涉军维权“信阳模式”也逐渐推广开来。
经验信阳模式在全省全国推广
2015年7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到信阳调研涉军维权工作,他首先肯定了“信阳模式”,肯定了湖北、安徽、河南三省法院在涉军维权工作方面所做的创新和努力。
张立勇表示,信阳模式是继“汤阴经验”之后,最高法院在全国确立的又一涉军维权新品牌,是全省法院不断创新发展“汤阴经验”的智慧结晶,这既是对我们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我们的希望和鞭策。各级法院一定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积极践行。据悉,郑州各基层法院组均已成立专门合议庭或巡回法庭,并设立了涉军案件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实行三优先。
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在网络上获得广泛好评。@长沙律师张鹏评论说:“第一次在我熟悉的领域赫然看到“信阳模式”四个大字,无愧全国双拥模范城。强强强。”daisylu201106评论道:“‘绿色通道’畅通涉军维权,不赖!”xiaomoer33说:“特殊群体特殊关爱,为信阳法院点赞!为河南法院点赞!”网友王凯泉评论说:“为涉军人员提供这种服务,好!”网友木乃伊说:“为革命先烈后代设专门维权绿色通道,确实是老区法院的工作特色,挺好,河南法院没有忘本!”
部署完善9项机制为军人维权
张立勇表示,涉军案件无小事,要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好亲人”的承诺落到实处,全省法院在学习推广信阳模式过程中,要深刻领会把握其核心和内涵,结合当地涉军维权工作实际,逐步健全完善9项工作机制为军人维权保驾护航。
一是专门审判运行机制。法院要成立专门的审判庭、合议庭,抽调精干力量专门负责处理涉军案件。各级法院要在立案信访大厅专设“涉军维权案件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离军人军属最近的地方。
二是军地协同互动机制。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联系沟通,形成涉军维权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军人比例,增选更多军人担任人员陪审员,参与调解和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扩大涉军维权服务对象机制。要将涉军维权工作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军人的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尽可能不让军人为家庭涉法事务分心。
四是督办跟踪回访机制。对军事法院批转的案件,要逐件登记在册,逐级督办。
五是依法维权利益平衡机制。对于军人军属反映的诉求,既要坚持特事特办,又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要求,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处理,防止处理不当,激化军民矛盾,破坏军民军地团结。
六是立体化平台保护机制。深化“一组一庭一站一所一岗”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处理涉军纠纷,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维权网络。
七是优先救助救济机制。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对经济困难的维权服务对象,适当放宽司法救助条件,简化救助审批手续。除减缓免交诉讼费之外,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对特殊困难军人军属给予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八是诉外服务源头预防机制。借鉴信阳法院建立涉军群体微信服务群、开设涉军专栏等方式,尽可能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新媒体平台,实现普通问题当天回复,疑难复杂问题一周回复,使涉军维权工作服务更加快速便捷。
九是组织保障机制。随着涉军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工作辐射面越来越宽,要求越来越高,涉军维权工作的组织保障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李鹏飞 井春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