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安市检察院以建立健全对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的法律监督。
该院建立逮捕决定执行监督实行跟踪催办制度,由案件承办人负责跟踪逮捕(不捕)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逮捕未在24小时内执行、不捕未立即释放违法办案行为。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对刑拘、逮捕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五凤街道白龙社区开展“文明迎青运,党员进社区”暨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咨询活动。活动吸引了不少社区群众前来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杨海龙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