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检察院规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工作

2015-09-13 13:19  来源:陕西政法网

  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办案力度,一手抓司法规范,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院反贪局围绕反贪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先后制定了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规定、侦查装备管理使用规定、侦查一体化实施细则,编发了《反贪侦查办案常用法律文件(补充)汇编》,印发了《关于严格依法办理涉及人大代表案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管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促进侦查办案工作的规范化。

  二是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对内,认真落实县区院立案报备和撤案报批制度,有效防止草率立案、随意撤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对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反贪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反贪局长重大事项报告、反贪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通报制度;完善“一案三卡”、执法档案、廉洁办案监督回访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反贪干警履职情况的监督;坚持集中办案期间干警手机集中保管制度,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等问题的发生。

  四是提高执法水平。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和专题学习,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一案一评议”等活动,提高干警依法收集证据、依法讯问(询问)的能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和“刑诉规则”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审录分离”制度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五是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做好安全预案工作,每一次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前,都会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每办一起案件,主管领导、反贪局长、副局长、法警队长、案件主办人和执勤法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执行办案期间(反贪)局领导到办案区坐班制度;市院还坚持集中办案期间医生在办案区待诊制度,并制定实行了对被调查人的体检记录、休息(就餐)登记等“一案五表”制度,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雷小伟)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