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2015-09-13 13:15  来源:陕西政法网

2011年陕西省延安市“六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在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该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理措施,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延安”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工作机制完善有效

修订和完善了《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等五项制度,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板块式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全市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实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制度。出台了《延安市推进“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十项工作任务安排意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10个方面21项具体任务分解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各部门,调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六五”普法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经费保障足额到位

市财政每年拨付“六五”普法经费100万元,用于宣传教育、设备配置和业务工作,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有9个县区将普法教育经费按人均1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3个财政困难县将普法经费按人均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仅市级“六五”经费五年累计达500多万元,人均经费超过2元。吴起县将普法经费按人均2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五年累计投入150余万元,位居全市第一。

法治文化创新建设

超额完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十百千”工程任务,共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33个、法治文化街78条、法治文化墙390面,高速公路沿线大型广告牌20块,组织“双千”演出584场。宝塔区以甘谷驿镇法治文化广场为代表的7处法治文化阵地,图文并茂的漫画普法内容和“一句式法律条文”解读新规法令的做法,受到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以及延安市领导好评。

法治创建示范引领

开展了100个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重点在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企业、学校、村组、社区开展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六五”普法以来,全市有5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包联创建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两个企业被命名为省级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共创建市级法治示范点100个。

依法治理效果显著

全市推行了“一联三化”强服务、“两说一联”化纠纷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同时总结出“三精社区”社会治理模式、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2+X、“四级三调一聚合”人民调解模式和法院“三团一制”工作经验,社会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依法治理工作。2011以来全市群众满意度实现四连升,2014年全市公众安全感达到92.99%。

法治宣传形式多样

市本级在《延安日报》开辟8个栏目,共宣传报道212个版面。在延安电视台《政法影像》制作82期专题节目,在陕西政法、法治陕西等网络媒体的信息报送量和采用量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名列前茅。拍摄了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在延安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制作发放“六五”普法画册2000份、普法纸杯50万个、宪法宣传折页5万份、宪法口袋书2万本。2012年开展了《案例警示录:做人的底线》系列漫画普法案列巡展活动,2013年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延安”普法手机短信宣传活动,累计发送普法短信100多万条。市、县区两级已经全部建立普法网站,构建起以腾讯、新浪法治官方政务微博为主的政务微博群,累计发布微博2732条。各县区采取培训村组社区干部,巡回社区、乡村发放普法宣传纸杯、雨伞、围裙、手提袋等普法宣传品,组建法治宣讲团、编演法治文艺陕北说书、快板、小品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村、进户活动。同时,积极把“法律六进”范围拓展到军营、监狱、戒毒所、看守所、家庭、市场、商户,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阶层拓展和延伸。六五普法期间,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336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00多万份,受教育人数达190多万人。

宣传队伍建设到位

据统计,全市全市319所中小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治副校长323人,共建立普法讲师团14个,成员347人,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150个,总人数达1592人。宜川县组建由1670名村干部、老党员、离退休人员担任普法员的普法队伍。子长县实行“百千万”工程,创建了10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出1000户遵纪守法户、10000名法律明白人。各县区举办了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报告会、知识讲座606场,举办“两委”培训班138期,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获得荣誉奖项众多

2014年延安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黄龙县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宝塔、黄陵、吴起三县区被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称号。2015年,宝塔区、黄龙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司法局、子长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先进集体。黄龙县法治文化广场、安塞县河滨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吴起县胜利大街旧居巷法治文化一条街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孙金虎)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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