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力本嘉在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陶学斌陪同下,会同省交通厅运管局和西宁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前往西宁市交警支队二大队辖区客运企业青海省运输集团公司和青海省石油总公司新兴贸易公司,检查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工作。
在青运集团和新兴贸易公司,力本嘉一行详细了解了公司基本情况和天津“8·12”事故后企业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实地察看了企业GPS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企业的安全工作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所属驾驶人及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制度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防止安全制度形同虚设。要进一步加强车辆GPS动态监管使用工作,用科技管人,坚决防止出现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力本嘉一行还前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对大队正在开展的辖区校车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实地察看了校车标志、安全设施。他说,“新学期开学了,孩子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是大事,我们排查每一辆校车时都要用心,一定要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大队加大对校车的源头管理力度,对校车标志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田晓辉 张兴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