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0.2%

2015-09-11 15:50  来源:法制网

  “目前,兵团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23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669人,累计解除矫正2246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在0.2%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近日召开的新疆兵团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新疆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介绍说。

  据何玮介绍,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了例会研究机制、定期巡查机制、工作衔接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兵、师(垦区)、团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体系,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管理依法、运行有序。同时,积极发展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监管制度,加强矫正小组建设,严格执行报到、接收、宣告等规定程序,切实落实“无缝衔接”;严格执行一人两档管理,确保存档规范、内容全面真实;严格执行定位管理,积极构筑“电子围墙”,实现了“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

  何玮说,目前,兵团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23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669人,累计解除矫正2246人,累计警告130人次,累计进行审前调查评估533例,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在0.2%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潘从武)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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