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与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联合执法,以沙湾县为试点监督非法林地侵占清理排查工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该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要求,以及国家林业局有关森林资源监督部门与检察机关密切合作,建立长效机制的指示精神,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5月23日,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
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专员刘家顺说,新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毁林开荒和乱批滥占林地。从抽查结果来看,部分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存在困难,打击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威慑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惠永说,依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之一,对新疆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大美新疆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挖一批渎职侵权、贪污贿赂的涉林案件线索。
据悉,2015年以来,全疆检察机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共督办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起,涉案人员11人。(张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