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检察院开展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

2015-09-11 14:57  来源:新疆平安网

职务侵占行为和诈骗行为的区别在哪里?盗窃罪和贪污罪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区分?9月6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内,20名公诉人分成10组,对10个案例的罪名定性展开激烈辩论,为第一届首府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请问对方辩友,贪污罪和盗窃罪在客观上有什么区别?”、“你认为银行出纳的职责是什么?”来自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选手孙可可作为控方,向对方辩友连连发问。选手们你来我往,言辞中体现出的智慧、机智、幽默、自信,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和喝彩。

据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童燕介绍,公诉人业务竞赛是检察系统含金量最高的竞赛,因此,此次竞赛对选手的参加资格要求很严,如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精通公诉业务,担任助理检察员与从事公诉工作满一定年限,办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且办案量在本部门平均办案量之上等。

据了解,此次竞赛于8月29日拉开帷幕,前期进行了办案质量考评、论文写作、公诉业务笔试、公诉业务答辩等环节的竞赛评比。其中论文写作要求选手在3 个小时内闭卷完成一篇2500字以上的论文,充分考察了选手的写作功底与刑事诉讼、证据、公诉业务知识;公诉业务笔试要求选手在7 个小时内以给定的模拟案卷制作一篇审查报告,模拟案卷未给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要求选手自行归纳案件事实,既是对选手体力的考验,又是对选手办案水平的检验。

在此次竞赛中还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如乌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赵丹丹怀孕8个多月,仍积极报名参加了此次竞赛;乌鲁木齐县检察院检察官张红在患病的情况下,仍坚持全程参加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来自乌市天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孙可可、来自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田延营、来自米东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侯蔷等人获得了第一届首府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十佳公诉人”称号。(王晨)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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