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9月6日至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警部门将开展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从9月6日起,全州各县市民警将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停靠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超员的,要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同时加强监督指导,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校车超员。
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了解,依法严查校车重点违法行为,将是此次集中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的重中之重。全州交警部门民警将坚持严格执法,对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严万海 赖格登 贾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