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签订“1+4”合作协议

2015-09-11 08:23  来源:法制日报

  9月10日上午,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在北京签订司法行政领域“1+4”合作协议,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务实合作、服务协同发展拉开新的序幕。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出席签约仪式。

  京津冀三地司法厅(局)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加强律师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京津冀公证工作发展框架协议》5个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其中,《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宏观指导性框架协议,明确了加强管理协同、加强服务协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三地司法行政信息共享共4方面11类重点合作领域,其余4个子协议是依托总体框架协议,在统筹推进原则指导下细化了4个合作领域,分别为: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律师工作合作协议以及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据介绍,为确保三地协同发展事宜稳步落实,三省市司法厅局联合成立“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并建立工作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这将为逐步消除三地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发展中的隐形壁垒、破解制约协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有力保障。(李松 马竞 周宵鹏)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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