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应对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2015年3月以来,四川省遂宁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省检院的统一部署,紧扣“覆盖全面、突出重点、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修改后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检察工作”为主题的为期一个月行政检察专项宣传活动,目前共组织宣传活动12场(次),参与干警8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50余人(次),在媒体开设专栏1个,接受专访6期,受理群众控告申诉线索5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专辅结合,推动专项宣传组织创新
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注重整合内部资源,把民行部门承办与其他部门协办结合起来,形成专项宣传合力。一方面,两级院民行部门牢牢抓住第一责任不放松,坚持在宣传方案制定、工作保障落实和内外协调上下功夫,为专项宣传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市院民行处建立了“一对一”对口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强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宣传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各基层院均成立了由民行、控申、预防、派驻乡镇检察室等部门干警组成的专项宣传小组,各院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亲自率队参加首场宣传,为活动开展做出了示范、注入了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推动专项宣传方法创新
紧紧围绕“行政检察进企业、社区、乡村、工地、街道”的总要求,把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一方面,专门印制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手册》、宣传条幅和案例挂图,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案流程、管辖范围、工作职责等进行全景展示,增进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直观了解。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综合交通条件、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等因素,统筹安排巡回宣传地点,最大程度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结合企业主及员工、城镇居民、农村群众等不同对象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宣传内容,综合采取街头宣传、入户宣讲、专题讲座和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婚姻双方权利义务、老年赡养、国家抚恤政策规定以及企业务工人员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释惑,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受到普遍欢迎,增强了宣传工作有效性。
坚持内外结合,推动专项宣传效果创新
充分利用新行政诉讼法专项宣传的有利契机,把民行检察宣传与其他检察工作宣传结合起来,把运用检察机关内力宣传与借助社会资源外力宣传结合起来,实现专项宣传与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一方面,积极拓宽宣传内容广度。在重点抓好新行政诉讼法宣传的同时,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切实加大检察机关惩防职务犯罪职能宣传力度,以图解方式形象告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范围、受理举报的方式和程序,为广大群众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着力拓展宣传效果厚度。两级院共邀请21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全程参与活动11场(次),通过组织现场评议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9条。加强宣传活动报道,先后被《正义网》、《四川法制报》等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各类信息47篇(条),在《遂宁日报》开设了“新<行政诉讼法>5月1日起实施,全市检察机关做好新法实施前准备”专栏,集中报道活动动态信息,并整版刊发了市院分管副检察长米春燕同志和各县区院分管领导的专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宣传活动开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