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5-09-09 10:44  来源:河南长安网

发现“黑校车”打110举报

新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应担刑责

  9月6日至9月15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波次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开学后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统一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地毯式”排查,逐车登记、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以及交通违法多发且未处理等问题,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的,坚决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或者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集中检查,严防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校车上路行驶。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认真排查。

  全省各级交通管理机关将加强道路执勤执法,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坚决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

  刚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条款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驾驶速度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全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设立有奖举报机制,欢迎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杨勇 金豪)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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