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不断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强化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前,方城、西峡、唐河、社旗、淅川、桐柏、镇平7县已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年底前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将实现全覆盖。截至2015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681人,解除矫正5724人,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5957人,累计重新犯罪11人,重犯率为0.09%。
今后工作中,全市政法机关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切实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坚持分类管理、分级处遇,把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机结合起来,使用手机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动轨迹和活动区域,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能力,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和能力。审判机关要严格依法适用非监禁和减刑、假释等刑罚措施。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要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及时处理。监狱、看守所要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
二是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重点推动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组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支队和大队,切实肩负起刑罚执行主体的职责。以此为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监管执法、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活动,推动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向一线实战转变。
三是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保障措施。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政法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加强衔接配合,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为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建设平安南阳、法治南阳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姚龙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