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新学期开学了,关于校车的安全问题也被广大家长所关注。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6日起,全省将启动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据了解,为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隐患,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将持续到9月15日结束。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约束,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此次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中,市交警支队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一律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一律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志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此外,将对接送学生车辆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档案不规范、没有按照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归档、没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取得校车标牌、未设置校车站点、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缺乏、学校租用车辆不符合校车标准等问题的部分学校、幼儿园,责令进行限期整改。(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