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 院长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召开
胡云腾出席并致辞
9月3日至6日,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国宾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大法官胡云腾率团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来自上合组织成员国的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围绕法官培训、人口贩卖案件审理、保护名誉权和商业信誉案件审理、司法协助等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共同讨论并签署了第十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胡云腾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并发言。
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院长贾玛舍娃在会前会见了中国代表团一行。(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