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宣传和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委政法委就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提高认识。“两个规定”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全市政法各部门要健全落实“两个规定”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与协作配合,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准确把握适用范围,把握职责内容,严格落实记录、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责任担当。
重视宣传。泸州全市政法部门要通过集中宣讲、分散自学、座谈讨论、案例评析等形式,深化司法人员对“两个规定”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党委把学习贯彻“两个规定”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集中研讨交流内容,政法机关要主动向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汇报宣读“两个规定”精神。
全面落实。一要认真做好干预、过问司法办案活动记录。主要包括:坚持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明确记录事项,要记录干预、过问人的姓名,所在单位与职务,干预、过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规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线索的报告程序;规范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的告知程序;加强对记录人员的保护等。二要严格规范干预、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的通报制度。全市政法各部门要明确通报的范围,规范通报的程序,规范通报的方式等,做到定期对司法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持一案一通报。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干预、过问的情况,党委政法委将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如实记录人的责任追究,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对打击报复人的责任追究,依据党纪和纪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督查。泸州市委政法委将对全市政法各部门和县区政法委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调研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