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联动机制
已建成妇女法援站2775个
“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我早就不想过了。”被家暴的蒋某找到县上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妇联了解到,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四川省、市、县三级妇联协同法院、司法等相关部门,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妇女维权站、妇女之家等现有阵地,已建立各类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96个,调解委员会4787个,建立妇女法律援助站(中心)2775个,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调解组织网络。
被丈夫家暴 婚调委来维权
乐至县天池镇妇女蒋某与丈夫罗某结婚8年,有一个7岁的女儿。罗某平时平日好赌,嗜酒如命,酒后还动手打蒋某,蒋某因家暴住过多次院。蒋某曾想过离婚,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一忍再忍。2014年,蒋某查出患了乙肝,丈夫罗某不愿意出钱为她医治,甚至还以离婚要挟……
蒋某得知县上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后,随即到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员立即和乡镇妇联干部深入村组走访核实情况,并制定了调解方案。经过多次调解,蒋某夫妻达成调解协议,男方现场支付6万多元赔偿款,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男方抚养。“现在有专门的调委会,就有地方说理了。”蒋某感激地说。
加强部门合力 铺开大调解网络
“以前有了家庭矛盾都不好说,现在好了,有了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有啥问题、啥难处都可以到调解室去寻求帮助了。”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宣传现场,市民张大妈说。
据了解,四川省各级妇联先后联合法院、综治、司法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加强调解切实保护妇女民事权益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见》等6个指导性文件。
此外,四川省妇联结合实施“巾帼维权行动”,联合省高院建立县级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56个,开展婚姻家庭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工作;联合四川省检察院开展了遭受家庭暴力妇女以暴制暴课题调研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合四川省公安厅在基层派出所建立反家暴报警点1003个,并将处理家暴案件能力培训纳入派出所长轮训课程;联合四川省民政厅建立97个反家暴庇护所;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59个;依托城乡“妇女之家”建立妇女法律援助站(中心)2775个,主动为生活困难的来访妇女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宋锫培 徐雯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