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到来之际,不少学校校车启用,福建省莆田市交警部门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督查,严禁校车驾驶员超员超速上路行驶,并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11月1日起,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交警部门提醒,学校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严格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并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中小学生更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上下学路上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要低头玩游戏、听音乐或是看书,不要随意嬉戏打闹;等候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乘车时,要遵守随车看管人员的劝导指挥,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日前,公安部开展“打非治违”五个阶段统一整治行动,校车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行动中,莆田市交警部门将严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