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两级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截至6月底共登记立案10966件。从案件类型来看,民事、行政类案件增幅较大,其中,民事立案8238件,行政立案50件。从地域分布来看,除神木、榆阳、清涧、佳县4个法院立案数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外,其余8个基层法院立案数量增幅明显。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的平稳施行,榆林市县两级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党组重视,周密部署。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带来的严峻考验,榆林市中院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拟定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规范操作流程与业务衔接,研判重点问题并起草应急预案,为立案登记制的顺利施行做了全面准备。
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两级法院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准确把握“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内在涵义,畅通立案渠道,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严格贯彻最高院《意见》和《规定》,特别是细化《规定》中的具体操作,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三是认真做好司法统计,准确把控整体态势。榆林市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建立了电子立案登记簿,防止工作疏漏的发生;把日报、周报制度落到实处,用表格的形式,直观地勾勒出立案工作的实时动态,在整体上把控立案形势。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重点问题重点研判。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基层法院可能大量涌现的案件,对各类特殊敏感案件,进行科学研判,确立审慎的处理原则,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是加强内部指导,统筹兼顾立审执工作。通过确立立案程序公开制度,规范立案行为,以下发明传的方式对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督办,加强对基层法院立案流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对基层法院有案不立的,及时召开座谈会,责令其纠正。统筹兼顾立审执工作,强化对审判执行一线的人财物倾斜。树立全省、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确保步调一致、有条不紊地施行立案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