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共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均为大案,其中要案4件4人。
“定向”确定犯罪高发领域。该院将征地拆迁、涉农补贴、房地产等关系民生、国家投入大量专项资金的领域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成立了5个探组,实行探长负责制,将重点领域分包到组,责任到人,对该领域的国家最新政策、资金划拨情况以及实际操作办法等进行实时跟进、及时掌握,为查处案件做好准备。
“定位”确定犯罪易发项目。在“定向”的基础上,针对近几年政府进行投资的农综开发招投标项目,该院把行贿档案查询作为平台,开展全面普查,在确定相关代理招投标公司以后,以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现象为抓手,通过分析价格、比照投标文件、核查中标成交记录、走访观察投标供应商言行等方法,查找尽可能多的疑点,从众多项目中最终确定犯罪易发项目,从而打击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活动。
“定点”确定犯罪多发岗位。该院及时总结过往案件特点,针对移民征地资金管理使用流程上设计的预算、审批、划拨等诸多环节,认真梳理犯罪易发项目中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目标嫌疑人,有的放矢开展摸排。如,该院在办理陶营乡某村组会计胡某等1案4人贪污移民征地补偿款10.16万元案后,通过类案分析,定点犯罪易发岗位,又查办了该乡某村支书高某等1案3人贪污移民征地补偿款15万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