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学会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张光荣作出批示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云传达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现场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刘伯林进行会议重点发言
西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玉强进行会议重点发言
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李晓云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
8月28日,青海省法学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光荣批示精神,就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组织和各会员联络组要按照张光荣批示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会议精神上来,找准定位,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在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发挥自身特长,推进依法治省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指出,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青海省党的群团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委骆惠宁书记的讲话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青海省“三区”建设的全局高度,阐述了做好新形势下青海省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讲话体现了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是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青海化、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青海省群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学会组织要认真落实省委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摆“机关化”、“行政化”、“形式化”、“少数化”的倾向和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法学会各项工作提质升级。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法学会工作,为促进“三区”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和更充分的法治保障。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多组织一些接地气、惠民众的活动,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解疑释惑。要加强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服务工作,积极为专家学者搭建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学术抱负、以专业智慧报效国家的学术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持和增强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积极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大事大非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法学会和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借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东风,以有为争有位,以有位促有为,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大气力把区县级法学会普遍建立起来,不断夯实法学会工作的基层基础;要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优势,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领域和方式,在公共法律服务、法学法治类社团行业监管、普法法治宣传、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取得成效。
省法学会机关,各市州和部分区县法学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省法学会部分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及会员联络组联络员参加会议。(李富茂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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