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市公开选任714名人民陪审员,目前已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28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同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此限。
据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其中组织推荐,要求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市中院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个人报名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石家庄市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市中院提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申请。
报名时需提交推荐表或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无违纪违规证明。(曹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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