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集体学习讨论会。这次学习紧紧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为主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芳主持会议。
座谈讨论前,该院政治部主任梁巨热传达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和娄底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推行“三三制”模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上,全院在职23位党组中心组成员不仅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对“严以修身”重要性的认识体会,而且对照正反典型检身正己,以真诚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作风,深入对照检查自身修身不严的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学习研讨的气氛非常热烈,达到了相互启发、凝聚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李芳芳在专题学习交流总结讲话时指出,严以律己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根本,是对古今修已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自律是领导干部的一种领导素养,也是一种领导能力。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始终把持住自己,放松自律,一时糊涂,也许就会铸成大错。
李芳芳强调,严以律己必须恪守政治纪律规矩。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政治上的成熟才是真成熟,政治上的明白才是真明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干警,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弦,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
李芳芳要求,检察干警是执法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严以律己才能做到清廉从检。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容易成为被“公关”“围猎”的对象。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始终做到严以律己、廉洁从检。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抓严抓实“不严不实”问题的查摆。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找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突出问题,确保把专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行动。(陶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