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检察机关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成效

2015-08-27 10:01  来源:辽宁长安网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从3月份开始,辽宁省本溪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根据活动安排部署,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市林业局和市森林公安局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细致全面的监督检查,为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监督效果,市院建立了定期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通报阶段性情况,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问题的工作联系机制。市检察院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监督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并对监督移送和监督立案的案件逐案登记,加强跟踪,及时掌握案件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侦查监督部门对全市5家森林公安派出所及4家区林业局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先后查阅行政执法卷宗228册,发现多条立案监督线索,已监督立案1件,同时针对两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提出了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对于案件方面市院将继续跟踪监督。

  侦查监督部门在与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监督检查,森林公安及林业部门的被检单位均表示,检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经常对两机关的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据了解,2015年年底前,检察机关对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和监督检查,务求监督到位,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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