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辽宁朝阳中院联合司法局协力推进调解工作

2015-08-27 16:15:2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辽宁省朝阳中院与朝阳市司法局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作出明确规范。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健全诉前人民调解机构。各基层法院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立案庭庭长兼任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并聘请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专职调解员,同时由乡镇、街道、社区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调解工作职责。

  二是充分发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职能。各基层法院、各县市区司法局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强化指导,研究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将诉前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是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各县市区司法局适时开展业务培训,各基层法院配合司法局工作,积极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调解技巧。

  四是实行优先诉讼制度。各基层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调解协议或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提起诉讼。

  五是落实相关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补助、补贴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其有效发挥职能作用。(邢家新)

[责任编辑:张林晞]
相关报道

·辽宁高院巡查组巡查基层法院工作
·辽宁锦州司法局加大律师行业管理力度
·辽宁本溪检察机关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成效
·辽宁监狱系统开展监狱文化建设演讲比赛
·辽宁本溪公安消防研发“消防巡查培训系统”
·辽宁: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辽宁: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辽宁盖州:民爆物品管理时刻不离视线
·辽宁沈阳视频查物规范严效果好
·辽宁检察院领导开展基层调研工作
·辽宁营口多部门开展石化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
·辽宁锦州北镇法院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