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吕梁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山西省吕梁市消防支队立足实际,举全警之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安全稳定。
一是普查造册登记。吕梁消防支队结合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紧紧盯住夏季火灾发生的重点时段,要求各基层大中队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集中排查登记,摸清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底数,掌握火灾隐患情况,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实施日常监管制度。对登记在案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要完善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统一消防档案,规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防火巡查记录和检查记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正确悬挂消防安全标识,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内部管理和制度健全上大做文章、下大功夫,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隐患。
二是部门联合整治。针对夏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火灾规律和特点,消防支队紧密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充分运用排查、夜查、暗访等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并明确责任划分情况和整改时限报消防部门备案,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重支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坚决上报政府批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确保消防安全,最大限度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跟踪清剿火患。全市消防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全体消防监督人员包片定责,实行跟踪指导,跟踪监督,跟踪整改,彻底明确掌握可能导致重大爆炸、火灾、中毒的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专人全天候监控,牢牢把握住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行政许可关,严格违法审批、违规审批,坚决把严“源头”关,切实从源头上消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保证不出现问题,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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