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重庆长寿区:刑事治安案件同比明显下降
8月21日上午,重庆市长寿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构建 “广覆盖、多层次、专群结合、点面结合、机制健全、高效实用、保障有力”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据了解,近年来长寿区公安机关、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区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治安防控网络,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不断加强公安专业巡防力量,建立三级巡防体系,组建三人快速处置小组,划分2568个巡防网格,设置2个武装检查站,依托11个治安岗亭、36台电瓶巡逻车,将路面巡查和卡点盘查相结合,实行全天候不间断机动化网格巡逻;同时不断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建配备43支430人专职巡防队、27支405人社区义务巡防队、1100名楼栋长、230支1840人农村兼职巡防队和17662名网格员;并且深入推进技防能力建设,完成了1490个“一期”公共视频监控探头的建设任务。
二是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建设,对全区128家区级重点单位落实治安保卫主体责任。目前,全区初步构筑了“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管控能力,2015年1-7月,全区刑事案件、侵财案件、八类案件、可防性案件立案分别同比下降5.1%、6.2%、2.2%、9%。
会议指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公安机关、行业监管部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全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治安防控综合能力。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把责任落实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保障。区综治办、区公安局要结合目标任务实际,建立每半月开展1次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对问题突出、工作滞后的牵头部门、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导,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工作不改进不放过;要强化考核机制,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逗硬,确保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张成林 李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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