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让律师更有职业尊严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蔺存宝
8月20日至21日,被媒体喻为中国律师发展史上首次由“两高两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事关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一次史无前例的盛会。作为一名从业十余年的执业律师,我被会议传递的如此内容丰富的律师执业“利好消息”感动和鼓舞。这其中,公检法最高机关所释放出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令人耳目一新,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事业的高度重视。
会上,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不规避、不排斥,并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的内容。最高院和最高检都提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强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同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法治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要彼此尊重。
不排斥,要尊重。这是公检法机关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律师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具体到每一个执业律师,每一个警官、检察官和法官,职业尊重比什么都重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说,法律人的彼此尊重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源泉,是公众对法律和法治信服的前提,从法律共同体的职业尊荣来说,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之间的彼此尊重,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具体到每一个法律职业个体,法律人的彼此尊重,既关乎职业权利,更关乎个人尊严。
执业十余年来,我有幸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亲身感受到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公权力机关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但也耳闻目睹甚至亲身经历过极少数司法人员不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和尊严的事例。我想,如果上述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精神能够落实,这样的事例将会大大减少甚至绝迹。真心期待律师春天的到来。在党中央对律师事业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有理由抱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