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来,福建省漳州市各级政法部门不断创新涉台司法工作,全力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专门组织机构。市、县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了“涉台案件审判庭”,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市司法局在芗城区、漳浦县设立“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台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市、县两级法院共聘请127名涉台案件调解员、40名台胞陪审员、138名台企司法联络员,参与涉台审判;市检察院聘任16名台商为检察联络员,在反映台商司法需求、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台商法律服务。市中级法院开通“涉台司法直通车”微信服务,市检察院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与台商加强信息沟通;市司法局与市台办、市台商协会联合成立“台商维权法律顾问团”,赢得了广大台商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