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下辖12个旗、县、区,辖区面积近10万平方公里,人口460万,是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赤峰法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的案件大户,2014年收案数达到10.7万余件,占全自治区法院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强。法官总数825人,其中一线法官701人,平均每人审理案件160件,审判压力巨大。近年来,赤峰中院负重前行,不断尝试推动审判工作适应形势的新发展,各项工作在全自治区法院系统名列前茅,连年在自治区高级法院的绩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为有效缓解审判压力,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赤峰中院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如早在司法改革开始之前,赤峰中院已经根据审判工作实际,成功施行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行政案件试点集中管辖”两项改革,且均已取得不错效果,积累了一定的改革经验。
2015年是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改革之年,各项改革举措持续推出,社会各界满怀期待。作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的第二批试点单位,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试先行的重托,受到广泛关注。
目前赤峰6个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正在探索审判责任制改革,赤峰中院也正在抓紧调研适合全市法院特点的审判责任制改革方案。巴林左旗法院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审判方式上敢于放权加责,真正实现行政管理与审判工作分离的做法不失为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5+1”的改革规划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顶层设计还不十分明确,具体改革方式尚无成熟先例可循的情况下,赤峰中院党组经过多次慎重研究,5月27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潘永如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经过调研,该院明确了“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顶层设计、试点先行”的改革思路,确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即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重点,着力开展“5+1”改革。“5”是指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审判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等五项改革举措。“1”是指法院系统财务改革,包括法院系统财务上划改革和法院系统经费保障改革,并针对上述各项改革举措的难易程度设置了不同的改革时限。
其中,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7月31日前完成,审判责任制改革将在9月30日前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将在12月31日前完成。
改革与调研同步进行
改革的整体思路明确下来后,科学统筹、积极稳妥全力推动改革进程就成了重中之重。6月4日,赤峰中院作出全市法院系统司法改革工作安排,确定了巴林左旗等6个基层法院和巴林左旗法院隆昌法庭、碧流台法庭等12个人民法庭为改革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中院规定的改革时限开展司法改革工作,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将司法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宏大的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每前进一步都要慎之又慎。为了推进改革顺利进行,我们的做法是改革与调研同步开展,哪怕是一处细微的改动,试点单位也要立刻上报中院,由中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评估调研。”潘永如说。(张彦博)
·内蒙古赤峰中院举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内蒙古赤峰中院:人大代表暗访体会立案过程
·内蒙古赤峰司法局为农村牧区普法注入新活力
·内蒙古赤峰:“民生警务十件实事”皆得落实
·内蒙古赤峰公安机关:强化“护校安园”工作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教"官嫂"当好"廉内助"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教"官嫂"当好"廉内助"
·内蒙古赤峰交警放歌红山文化节
·内蒙古赤峰交警合唱团放歌红山文化节
·内蒙古赤峰松山侦破100余起系列盗窃案
·内蒙古赤峰:打造祖国北部边疆安宁风景线
·内蒙古赤峰松山打掉一个抢劫敲诈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