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青海省海南州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发明同志一行来到兴海县人民检察院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在家党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工作组通过座谈、讨论等详细了解了兴海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重点就中央及上级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对相关文件学习贯彻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解答和说明,工作组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要求上来,妥善把握好改革中的重要关系,确保改革稳步健康发展,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推进。同时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将任务分解到人,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讨论,促使干警正确理解和把握改革试点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
三要精心设计,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部门负责人、办案骨干等的学习、研讨、摸底。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院干警编制数、队伍情况、业务工作量及兴海发展水平、人口数量等因素详细分析研究,尽快制定兴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
四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院党组要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与检察业务、党的建设、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的密切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及时汇报,主动协调。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全力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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