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个别民警执法不公、违法办案、执法犯法、作风粗暴等问题,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公安机关内部必须严格监督,严肃法纪。民警若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8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杨志明说,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民警的日常教育和管理,2003年,公安部正式颁布实施“五条禁令”,从民警易发多发的枪、酒、车、赌等问题着手,细化到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中。自“五条禁令”颁布以来,全疆共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事件百余起,涉案民警108人。2008年,全区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出现大幅下降。
杨志明说:“‘五条禁令’对公安机关来说,不是一个时期内要抓的工作,而是长期要坚持下去。‘禁令’之所以与以往的纪律规定有明显区别,就是因为每条都有‘辞退’、‘开除’的惩治措施。”
根据公安部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部署,我区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大练兵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教育,狠抓体能、实战技能训练,注重实效,逐步建立完善大练兵长效机制,广大公安民警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2006年,公安部党委作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自治区和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在编人员5-10%的比例,每年选派一批民警到县级公安机关锻炼。早在2004年,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就开始有计划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同时选拔基层干部到厅机关任职或工作锻炼。截至2008年,各级公安机关选派到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数超过4000人。
2008年7月,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聘请61名特邀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特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民警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服务态度、警容风纪等情况。
“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既是对公安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监督,也是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超负荷工作着,有流血也有牺牲。但我们还有缺点,所以真诚地欢迎特邀监督员监督我们执法为民的各项工作,帮助我们擦掉脸上的‘污垢’,改掉执法过程中的不文明言行。”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陈泽华 孙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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