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要打,侵害农民利益的“苍蝇”、“蚊子”也要一起打。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检的部署,检察机关将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省检察院近日已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拍蝇打蚊”大行动。
这次集中行动将重点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均为重点查办对象。
案件类型上,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民各项补贴资金以及扶贫、救灾、医疗、培训、政策性保险等专项资金中发生的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也都是查办重点。
行动中,检察机关将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活动,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据了解,2014年,检察机关已组织开展了一次惩治和预防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围绕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管理等环节,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5件27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件175人、渎职犯罪案件84件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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