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立案和开庭等事项未受影响,当事人可照常前往立案和出庭。
离此次事故发生地较近的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和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区和塘沽检察院,功能区法院等。据功能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事故虽然造成该院一些玻璃损坏,但该院的正常工作并未受到影响,不过一些应该在8月13日出庭的当事人却没有来。
天津海事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故造成该院玻璃和屋顶损坏,但工作并没受到影响。据了解,滨海新区法院和塘沽审判区的立案和开庭也在照常进行。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时间到这些法院立案和出庭参加诉讼。滨海新区检察院和塘沽检察院的工作也未受影响。
据悉,滨海新区法院已经组织了70名工作人员,随时准备为事故提供法律服务和参与处理善后工作。另有一些单位的人员处于备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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