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针对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因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所涉及的立案、赔偿等方面问题,天津市法院正在积极制定应对措施,为救灾和善后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下一阶段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法院自救,“8·12”事故造成天津海事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受轻伤、轻微伤,法院办公大楼部分门窗、墙体受损;
二是积极参与救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三是做好法律研判,针对事故中因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而引发的立案、赔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加强调研分析,从法律层面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出台指导性意见,为救灾工作和善后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
四是组织安全检查,以此次事故处置工作为契机,近期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办公场所、人员安全,并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完善应对各类灾情、险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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