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以来,湖南省涟源市公安局强力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实现了民警工作激情、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水平、整体工作效能的明显提升。
涟源市公安局注重顶层设计,坚持从调查研究入手,不断探索、完善执法办案积分制。该局注重在考核对象、方式、评分标准上做文章,力求考核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客观公正;科学划定考核对象,确定法制大队的审核民警及具有执法办案职责的单位负责人等为考核对象;科学设定考核方式,考核办公室每月第一周完成上月考核并公布各单位积分。
该局重点抓好执法办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积分制效能提升。他们健全过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员、所队领导和法制、督察部门的监管作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单位积分考核结果与办案单位、民警个人的评先评优等挂钩。
通过一年多的试运行,执法办案积分制有效激发了民警办案热情,提升了民警执法素质和办案质量。(王志强 梁杰 廖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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