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勇于打破惯性思维,准确把握管理界限、严格遵循公正原则,从而树立执法权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市场监管各项职责。
一、处理好“注重效率”与“彰显公平”的关系,在依法许可的前提下做优服务。
前不久,韩正书记和杨雄市长在浦东自贸区扩区动员大会上提出,上海要开展新一轮的思想解放,特别强调要更新思想观念、突破机制弊端、转变管理方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的热情。这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登记许可工作效能指明了方向。
2014年,该局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并将“一口收件、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并联审批模式的实施范围由内资企业扩容至外资企业,审批时效提速40%。2015年以来,已有113项涉及房地产经纪、演出经纪、旅行社、美容美发等行业的“先照后证”改革事项在该区全面实施,168家相关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2015年,市工商局将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包括允许“集中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多项政策即将出台。针对这一情况,该局正与区商务委、区投服办等部门商讨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细则,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实现政策落地,尽可能放大政策效应,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生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静安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鉴于登记许可政策的调整往往涉及重大利益关系,更应当坚持以“法制保障”为基础和准绳。近年来,该局不断对职能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进行梳理,明确审批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流程及办理期限,更新相关《办事指南》 和《业务手册》,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保持行政执法机关应有的审慎态度,以确保审批流程合法规范,公平正义原则得到体现。
二、处理好“营造环境”与“规范秩序”的关系,在倡导诚信的基础上做强监管。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政府将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上。但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好的环境,离不开规范的秩序。企业年检制度取消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对此,他们坚持法制先行、依法而进,“不该管的坚决放手、必须管的坚决管住”。2014年10月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条例》 实施以来,该局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并与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联合约束惩戒机制,加强信用约束,倡导诚信经营。2015年1月,该局对本区141户企业的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抽查,将3户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该局还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联系,建立监管执法信息的互通共享,联合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约束惩戒,使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增加其违法成本。
该局坚守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两条底线”,牵头开展了静安别墅无照经营整治等执法联动项目,加大对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共查办经济违法案件110件,有力维护了区域经济规范有序运行。他们还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2件,既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也展现了执法部门勇于接受公众监督的坦诚态度。
三、处理好“制度治本”与“以人为本”的关系,在严格监督的格局下建强队伍。
要树立执法权威、增强执法公信力,必须统一规范执法标准,减少和避免执法的选择性和随意性。该局抓住此次市场监管机制改革的契机,在原有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审查、案卷评查、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等制度基础上,对行政执法事权划分进行了梳理,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行了整合和统一,制定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审批规则》、《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核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制作了《基层执法手册》,实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法制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瑕疵,保证执法行为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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