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反贪局第一时间召集全局干警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逐一研读每一条禁令,全局干警就如何提高自侦工作中司法行为规范化程度进行深入探讨,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执法问题进行自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全局干警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达成三点共识: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将“八项禁令”学深、学透。《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从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违法使用监视居住措施、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等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八项禁令,并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作为侦查一线的反贪干警,应加强对“八项禁令”的学习,认真领悟每一条禁令的具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八项禁令”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执法禁区,绝不能逾越,是执法办案的红线,绝不能触碰。每一名反贪干警都要将“八项禁令”学深、学透,将每一条禁令内化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自觉意识,将严格规范执法理念真正植根于心中,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将“八项禁令”落到实处。全局干警要将落实“八项禁令”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办案人员要第一时间将“八项禁令”落实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严格执行禁令中关于初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等的规定,严格规范取证行为,严守办案安全纪律,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将“八项禁令”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同时,为更好地将“八项禁令”落到实处,加强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反贪局将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就案件线索管理、监视居住措施使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证行为及办案安全纪律等出台相关的制度规定,严防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八项禁令”发挥实效。“八项禁令”明确规定,违反禁令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全局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时刻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严格遵照执行“八条禁令”的规定,对处室其他干警在办案中存在的、潜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违反禁令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提醒,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在案件线索处置、初查、讯问、强制措施使用及办案安全等方面有违反“八项禁令”者,反贪局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大追责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让“八项禁令”真正成为悬在每一位办案人员头顶的一把利剑,切实起到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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