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着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2015-08-18 19:44  来源:中山市委政法委网站

  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划,由广东省中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编印的《和美村居法护佑——中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与实践》一书于近日正式面世,首批印刷1000册,将向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各地市律协,该市各镇区、各基层司法所以及全市277个村(社区)发放和推广。

  《和美村居法护佑》一书不仅总结了中山市近年来紧紧围绕省市各级文件要求,着力推进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服务载体、服务模式、服务产品和运作机制等层面不断创新探索,进而形成的具有中山特色的“网格化管理、集约化服务、可视化运作、项目化推进”工作机制的先进经验,还汇集和收录了中山市部分基层司法所、律师所和律师在参与该项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心得体会以及20余例驻村律师成功解决基层纠纷的精彩样本,体现了该市驻村律师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

  此外,该书通过村居反馈、媒体聚焦等内容,展示了社会各界对中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良好反响和高度评价。尤其是市社科联主席胡波、中山大学教授马作武、重庆大学教授肖洪以及电子科技大中山学院副教授蒋先进等专家学者,用简短的文字对该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精辟的概括和点评。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该书的面世,不仅是中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果的总结和展示,体现了中山市律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精神风貌,有利于该项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更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自2002年中山市率先在全国设立村级法律服务室,尤其是2014年5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书记胡春华 “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的批示要求,认真贯彻《意见》精神,从履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将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融入工作开展,乘势而上,勇开新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提速增效。仅2015年前5个月,全市进村居律师为村、居修改村规民约297条,提供法律咨询136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08次,代书93次,参与谈判签约次,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146次,调解纠纷134件,协助处理群体敏感性案件44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35件。

  市司法局局长李庆表示,今后一段时间,中山市司法局将不断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服务基层改革发展中彰显作为、在保障改善民生中赢得认可。律师作为法治中山建设的生力军,更要在基层立住脚、扎下根,播撒法律的种子,培育法治理念,让法治的鲜花在香山大地绚丽绽放。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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