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陕西被确立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之一。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部署,省法、检两院多次就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及相关制度协商研讨。近日,陕西省法院副院长田平利主持召开《陕西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改意见座谈会,省法院民一庭、行政庭、立案庭、研究室及西安中院、户县、长安、灞桥法院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一线法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就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案件范围、工作任务等提出了多条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田平利副院长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遵循司法规律,立足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建立健全法院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好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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