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陕西省韩城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韩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了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促进了依法办案,为韩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试行立案登记制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司法改革方案,其中一个突出亮点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会议精神,市法院院立学立改,废止了原来限制立案的非法扣押财产案件、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对全院所有新立民事案件,试行立案登记制开始办理。
设立立案登记室,边工作边持续推进完善各项工作,制作了登记立案须知标牌,将登记立案范围、登记立案程序、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诉状的应当记明事项予以公布,同时设立了便民小站,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文书格式样本、诉讼风险告知书、第三方法律援助等资料,同时将诉讼服务网开通,使群众便于自助查询办理登记立案事务。在柜台设立了两个登记立案窗口,一个是民事案件登记立案窗口,一是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登记立案窗口,各配备一名审判员进行登记立案,并提供网上预约立案及网上咨询答疑功能。对于特殊情形不能前来亲自办理登记立案的,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015年4月份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近200平米,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柜台式”、“窗口式”、“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有八项16个功能:1、诉讼引导、法律宣传。2、信访接待、投诉建议。3、文书送达、判后答疑。4、受理申请、先行调解。5、登记立案。6、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7、收费退费、人民调解。8、诉讼担保、法律援助。
为充分发挥各项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制作了高清LED显示屏予以公示,将工作流程、工作人员监督牌、管理制度、登记立案须知、收费办法、司法救助范围等制成标牌予以公开,服务中心设有当事人等候条椅、办事坐椅,便民小站等便民设施。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了12个办公位,立案庭7人,法警一人,导诉员一人,信访接待投诉建议工作人员一名,收费员一人,司法调解员一人入驻,满足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的人员需求。
当前,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57件,同比2014年增加283件,其中刑事增加19件,行政增加11件,执行增加34件,民事增加219件,案件数相比2014年大幅增长,因做好了诉讼服务相关应对工作,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基本都正常依法有序开展,社会法治活动深入有效,扎实服务群众3500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薛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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