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北京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015-08-17 11:26:2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维护火灾形势平稳,8月15日,北京市发布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公告。

  公告指出,要督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排查检查过程中,要督促相关单位、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公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储存、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应与原设计相符合,不得擅自改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各类仓库、露天堆垛必须落实降温通风等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冷却系统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且运行正常,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水源充足,组件完好,泡沫液等灭火药剂在有效期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堤等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定期对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正常;避雷、防静电设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并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定期对每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等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制定并落实夏季防火防爆措施;严禁违章动用明火;严禁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严格遵守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装卸操作规程,严禁违规储存、操作;制定并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演练;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公告还对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特殊管控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为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在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还应督促其严格落实纪念活动期间消防安全特殊管控措施。具体提出了五点要求:

  8月25日前,完成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包含本通知第一部分内容的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燃气线路设施和避雷、防静电设施、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8月31日前,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的,采取关停等措施;确实难以实施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值班巡查队伍,24小时巡逻防控,严防死守;9月2日至3日,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重点岗位员工必须在岗在位,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重点部位明确专人看护,提前配备充足灭火器材;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守,协助开展自查,遇有问题及时解决;9月2日至3日,应按要求停止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充装、储运行为,停止一切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9月2日至3日,专职、志愿消防力量加强应急准备,保持高度戒备,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初起火情。(张利歌)

[责任编辑:李杨]
相关报道

·公安部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
·黑龙江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公安部消防局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
·辽宁大连严格排查易燃易爆场所事故
·贵州三都消防深入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实战演练
·山东单县开展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

·山东单县开展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
·重庆排查全市易燃易爆场所
·山东威海乳山消防排查易燃易爆场所
·安徽宿州灵璧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湖南开展易燃易爆危险产品安全大检查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