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举:有颗纯粹质朴的心

2015-08-14 10:19  来源:检察日报

  陈祖举:有颗纯粹质朴的心

陈祖举

  北疆戍边16年,他用坚守刻画战士的本色;家乡从检20载,他用执着诠释战士的品格。回想起老陈生前的音容笑貌,和他共事多年的同事忍不住落泪。

  老陈就是陈祖举。1978年,19岁的陈祖举离开家乡奔赴北大荒,到总后嫩江基地服役,一干就是16年。1990年8月,陈祖举作为全军优秀政工干部在北戴河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1994年,陈祖举转业到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由此开始了19年的检察生涯。

  换上检服,陈祖举依然是一名“战士”。反贪工作需要大量法律、财会等知识,他请同事开出一张长长的书单,买回上百本专业书籍,工作之余刻苦“恶补”,最终做到对法律条款信手拈来。

  2006年,陈祖举接手办理洪湖市某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王某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为了收集相关书证,陈祖举和同事们直奔洪湖市某银行。时值“三伏”,在密封如罐头般的仓库里,一捆捆装有历年银行账册的麻袋堆积如山。

  “这不是大海捞针吗?”有的同志说,“这一本本地翻账,得查到什么时候啊!”

  陈祖举说:“不搜集全证据,会影响办案质量。大家分工协作,争取半个月找到证据。”

  查账期间,大家的身上没有一天是干爽的,甚至连要查找的银行凭证,拿在手里也很快被汗水打湿。

  一日,天色渐晚。陈祖举擦了把汗说:“就剩这一小捆出账记录了,我一个人来,你们先去吃点东西吧。”话未说完,他站立不稳,一下子晕倒在仓库里,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赶紧把最后那捆账查完!”

  功夫不负有心人。巨额往来款背后的真相被逐渐揭开,王某最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在近20年的检察生涯中,陈祖举参与办理了100多起案件,整理卷宗500多册、承办各类法律文书逾千份,所承办的案件没有发现一起冤假错案,也没有发生过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组织需要我到哪里,我就会在哪里打胜仗!”2000年,陈祖举调入公安县检察院派驻斗湖堤检察室工作。在基层工作的6年间,经他调解的纠纷和案件,每年至少有四五十件。许多人眼中的“小事”,始终是他心中的“大事”:“看着老百姓着急,我心里也急得慌!”

  2008年,49岁的陈祖举被调整为反贪局内勤。虽然不在办案一线了,他工作起来依然全心全意。上传下达、文书审签、案卷整理、数据汇总,陈祖举就像电脑的处理器一样,精准工作,使得各办案科室高效运转起来。

  2013年12月22日下午,陈祖举在前往办公室加班途中遭遇车祸,于2013年12月25日去世,享年55岁。

  在为检察工作辛勤耕耘的日子里,陈祖举常常忘了自己——忙于工作的他曾将病妻幼女托付给亲戚;拒绝别人为妻子安排工作;拒绝请托人的礼品和现金;拒绝为女儿找工作行使便利……

  他并非不懂爱,而是要时刻坚定地捍卫一名“战士”的纯粹和质朴。(贾阳 杨章池 鲁常山)

责任编辑: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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