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8月10日,为期10天的贵州省“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第一波次统一行动首战告捷。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采取有力措施,全警动员,内外联动,多管齐下,确保“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第一波次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10天的努力,全省各地实现了对旅游客车、“营转非”车辆和农村面包车精确分析、精确打击,形成了“打非治违”的高压严管态势。10天来,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出动警车14895辆次、警力51615人次,联合运管和安监深入到全省56家旅游客运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排查旅游客车2262辆;检查和排查“营转非”大客车514辆,查处“营转非”车辆违法39起、从事非法营运31辆,卸客转运754人次;查处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9522起,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检查发现问题70次。
综合整治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会议,对“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成立了党委成员牵头的10个督促组,明确了督察内容和“四不两直”的督察纪律。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领导亲自带领10个督察组不间断地深入到各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各地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带队深入路面、深入一线,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8月4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再次召开全省交警“打非治违”第一波次集中整治行动视频推进会,就集中整治行动前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点评,就行动的深入开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把数据变为责任、用责任发现隐患、对隐患定点消除,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8月6日,贵州省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统一行动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各地迅速成立了由交通运输、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确保广大游客的道路交通安全。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还针对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将农村面包车也作为管控的重点,通过区域联动、联勤联动、全线联动,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全部调上路面,确保农村路面有足够警力,消除执勤盲点,强化农村面包车的管控力度,共查处农村面包车违法9522起。针对旅游客运车辆和“营转非”大客车的重点,贵州省还严格“户籍化”管理工作,联合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督促企业将车辆和驾驶人全部纳入“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云平台”的监管,目前2262台旅游客运车辆已全部纳入了监管,车辆驾驶人与车辆“一一对应”绑定率已达100%,重点驾驶人的人脸录入工作达95.8%,建立起实时、动态、鲜活的“户籍化”电子档案,实现对重点车辆异常问题的实时预警和精准打击。
大数据研判实现精准有效打击
省公安厅交管局以问题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核心,以“三级大指挥”体系为支撑,引领路面拦截管控实战,对“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和面包车涉及的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精准、有效的打击。
省公安厅交管局以三级指挥中心为依托,精确预警、精确定位,实时的指挥调度,通过省际、市际执勤点、出城主要道路、高速公路入口的路面相关警力迅速拦截重点车辆,查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做到精确管理、精确打击,创新手段,提高执勤执法工作效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省级和市级指挥中心共发出指令拦截重点车辆379次,查处重点违法车辆219辆,“营转非”大客车违法39起,旅游客运车辆违法137起。
同时,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疏理出来的逾期未检“营转非”大客车151辆、旅游客运车235辆和农村面包车42249辆,以及逾期未报废的“营转非”大客车11辆、旅游客运车辆42辆和农村面包车187辆,按车辆登记地分包责任到各地,由各地交警、运管和安监成立的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重点分层次,开展全面的排查督促监管。截止到目前,已督促1056辆逾期未检车辆进行了车辆检测,强制解体报废了53辆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
开创贵州特色综合监管工作新篇章
省公安厅交管局紧紧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借助公安、交通和安监共同搭建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在之前强化“两客一危”车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第一波次行动期间将“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车辆纳入了云平台的监管,3家部门搭成共识,迅速将校车、公交客运和出租客运纳入监管,作为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以创新性的手段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推进了事前源头预防、事中隐患治理、控制型和服务型有机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开创了具有贵州特色的创新性“源头化”“信息化”综合监管工作新篇章。
按照《贵州省开展“营转非”大客车集中清理整治暨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省公安厅交管局建立起“营转非”大客车管控的长效机制。行动期间,督促23台新近办理“营转非”业务的大客车换发了尾号为“F”的号牌,514辆均全部在车辆尾部、右侧分别粘贴或者喷涂专用标识,标明车辆为“营转非”客车,提示禁止非法营运,并注明了交警举报电话;建立以交警支队“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为具体责任人,以县(区)为单位限期完成辖区内全部逾期未检验“营转非”大客车的检验工作,坚决清理逾期报废车辆,切实做到一个不漏。
此外,省公安厅交管局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自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密切警媒协作,加大行动效果的社会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向中央级、省级等各新闻媒体提供素材,获得各级各媒体的广泛关注,刊播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