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广东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由广东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这标志着该省深化公安改革工作全面提速升温。
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广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这次改革共有7个方面、28项改革任务,其内容融合了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相关任务,并与省社会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相关任务内容相衔接,把公安改革各项任务分解到省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政策主管部门,并明确要求每项改革任务要有实实在在的成果体现。《实施方案》要求,要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性质特点、职责任务和该省实际,着眼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破解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为该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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