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尽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建立和健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在县(市、区)设立法律服务大厅(窗口),在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站,在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着力打造“一小时(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在线值班,提供声讯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建立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法律服务。
健全完善律师管理机制。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律师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讨论和违规惩处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律师规范执业。组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加强律师队伍诚信教育,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加大律师工作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律师辩护制度等规定,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1月至6月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5217件。
健全完善公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证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公证行业分配机制改革,有七个公证处实行绩效工资。探索建立完善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性质相符、与公证执业规则相契合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加大公证文化建设,树立公证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2015年上半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134件。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和规范化建设,抓好执业场所、仪器设备、制度建设、质量建设、执业行为和机构管理等六个方面规范化工作。1月至6月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2063件。
落实保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项目,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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